涉駕私家車撞貨車尾被控 鄭耀棠稱無錢請律師打官司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5/25 14: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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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駕私家車撞貨車尾被控,鄭耀棠稱無錢請律師打官司。

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鄭耀棠,於去年7月駕駛白色7人私家車,駛經香港仔東勝道及洛陽街交界時,被指從後撞向一輛貨車的尾部。鄭事後被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,案件今開審。沒有律師代表的鄭耀棠,今自行盤問肇事貨車司機。鄭指出案發時貨車其實是在其7人車後方,並從後撞7人車,司機表示不同意。鄭耀棠在庭外表示首次打官司,因沒有錢而不請律師,另鄭於早上審訊期間,曾三度向裁判官要求小休以上洗手間,鄭於庭外解釋因自己腸胃不佳。
 
貨車司機温偉琛供稱,去年7月3日在香港仔送貨後,駕肇事貨車離開,駛至東勝道與洛陽街交界虛線讓路處時,道路十分滯塞,發現涉案7人車在後方,温緩慢駛至黃格時,7人車突然從後撞向貨車車尾。温指貨車右後位置「有少少花」,撞車前沒有任何刹車及響銨聲音。

被告鄭耀棠(69歲)盤問温時指,自己為避開搬運工人而在東勝道稍為向左駛,期間温駕駛的貨車從後高速駛過,撞到其7人車。温承認撞車後7人車的泵把及鬼面罩飛脫出馬路,但否認撞向7人車。

司機温偉琛的老闆即貨車車主方先生供稱,由於當天是温首日上班,因此方跟車送貨以作帶路。方指貨車被撞後,方立即下車,並認出當時正在車內打電話的7人車司機,「如果係長毛,我就唔放過佢,我見佢以前係政府嘅人就算數」。方否認鄭所稱,貨車從後撞向7人車,再衝上前。案件下午續審。